您好!欢迎来到瓦房店鑫弘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官网网站!
服务热线 0411-85240098

联系我们

厂址:瓦房店市泡崖乡王屯村

电话:0411-85240098
    0411-85241066
    0411-85240099

传真:0411-85240099

邮编:116311

邮箱:xhfbwfd@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验程序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3/06/25 16:43:35 * 浏览: 11

防爆电气设备和产品,必须送国家授予防爆检验权的专门检验机关按照国家指定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给制造单位“防爆合格证”,然后才能投入生产。

一.检验内容

1.技术文件审查

1.1 产品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

1.2 产品图纸;

1.3 有关的计算资料与说明书(根据防爆类型而定)。

以上资料必须完整无缺,经各级技术负责部门审批签字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检验机关,审查合格后盖章,返给制造单位一份,另一份留给检验机关存档备案。

2.样品检验

2.1 提供的样品必须符合经审批的图纸和有关的技术文件的规定。样品的数量应满足防爆试验的需要(检验机关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留存样品)。

2.2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二份,审查合格后盖章,返回一份。

2.3 提供检验需要的零件和必要的拆卸工具。

2.4 有关试验报告

2.4.1 各防爆类型通用的试验报告,电气性能试验报告;

温升(包括外壳最高表面温度)试验报告,湿热试验报告;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中规定的有关试验报告。

2.4.2 样品所属防爆类型专用标准所规定必须进行的各项性能试验报告和有关防爆参数的检测记录。

以上试验报告和记录各一份。

15180702451434339.jpg